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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ya(6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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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品牌依赖成隐忧 自然堂赴港上市寻破局
Core Viewpoint - Natural堂 has officially submitted its IPO application to list on the Hong Kong stock market, aiming to capitalize on the favorable market conditions and competitive pressures from other domestic beauty brands [1][2]. Group 1: IPO and Market Position - Natural堂 is the third-largest domestic cosmetics group in China and the second-largest domestic cosmetics brand based on retail sales projected for 2024 [2]. - The company has seen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its online sales channel, with the proportion rising from 59.7% in 2022 to 68.8% in the first half of 2025 [5]. - The CEO, Zheng Chunying, and her family control approximately 87.82% of the voting rights, which may limit the influence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3]. Group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Natural堂's revenue for 2022, 2023, and 2024 is projected to be 42.92 billion, 44.42 billion, and 46.01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net profits of 1.39 billion, 3.02 billion, and 1.90 billion [4]. - The company's gross profit margin has improved from 66.5% in 2022 to 70.1% in the first half of 2025, but its net profit margin remains relatively low at 7.8% [6]. - Compared to competitors like Perleya and Shuangmei, which have seen significant revenue and profit growth, Natural堂's growth has been modest, with revenue growth rates of only 3.48% and 3.58% in 2023 and 2024 respectively [4][6]. Group 3: Brand Strategy and Challenges - Natural堂 operates five main cosmetic brands, with the flagship brand contributing over 94% of total revenue, indicating a lack of diversification [5][6]. - The company has not successfully developed new growth brands, unlike competitors who have launched successful new lines, which poses a challenge for future growth [6]. - The conservative management style of the founder may have contributed to the slower growth and lower profitability compared to more aggressive competitors [4][6].
珀莱雅: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10 10:25
珀莱雅10月10日晚间公告,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挂牌上市。10月10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的议案》。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09: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 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09: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第一条 为完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两名;设 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兼任。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或者全体董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09: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配备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委员会指定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 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09: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经营决策行为,降低投资经营决策风险,提高投资经营收益,使公司对外投资经 营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 括对外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不含委托理财。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其他权益凭证筹措资金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09: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珀莱雅 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关联人包括符合《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以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四条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09: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 1 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珀莱雅化妆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五)境内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3 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第 4 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09: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0-10 09:4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为了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在香港证券市场通过发行 H 股所募集资金管理按《香港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遵循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