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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00ETF易方达(159361)今日净申购超3亿份,机构认为A股市场仍将“以我为主”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13 14:01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indicates that the A-share market is expected to remain focused on medium to long-term policy expectations, with a likelihood of not replicating the market performance seen on April 7 [1] - The China Galaxy Securities report suggests that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s uncertainty is increasing, which may suppress market risk appetite and lead to greater market volatility due to profit-taking pressures [1] - The A500 index, which consists of 500 stocks with larger market capitalization and better liquidity, reflects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of representative companies across various industries in the A-share market [1] Group 2 - The A500 ETF by E Fund (159361) has a management fee rate of 0.15% per year, which is the lowest among ETFs, providing investors with a cost-effective way to invest in core A-share assets [1] - The A500 index covers 91 out of 93 sub-industries in the China Securities Index, indicating a balanced representation of the A-share market [1] - The overall liquidity in the market is expected to continue on a positive trend, which remains a core driving factor for the current market situation [1]
中国银河(06881)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3 13:4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王晟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由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佈之《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 行2020年永續次級債券(第一期)發行人不行使續期選擇權暨行使贖回權並全額兌 付的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 2025年10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完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永续次级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20 银河 Y1")的发行工作 ...
中国银河(06881)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3 13:45
承董事會命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由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佈之《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 監事會第五次會議(臨時)決議公告》,僅供參閱。 王晟 董事長及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 2025年10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晟先生(董事長)及薛軍先生(副董事長及總 裁);非執行董事為楊體軍先生、李慧女士、黃焱女士及宋衛剛先生;以及獨立非 執行董事為羅卓堅先生、劉力先生、麻志明先生及范小雲女士。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5-08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
中国银河(06881)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3 13:4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由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佈之《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 董事會第七次會議(臨時)決議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晟 董事長及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 2025年10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晟先生(董事長)及薛軍先生(副董事長及總 裁);非執行董事為楊體軍先生、李慧女士、黃焱女士及宋衛剛先生;以及獨立非 執行董事為羅卓堅先生、劉力先生、麻志明先生及范小雲女士。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5-08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
中国银河(06881) - 公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025-10-13 13:37
因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於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實 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貫徹落實新《公司法》及國務院獨立董事制度改革 等有關要求,於2025年3月發佈了《關於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及《關於 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對包括《證券公司治理準則》在內 的88件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集中修改、廢止,同時修訂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及《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等。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的變化情況並結合本公司 的實際情況,本公司擬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和完善。同時,鑒於《國 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 必備條款》已廢止,《公司章程》中落實該等規定要求的相關條款已不再適用,據 此,本公司擬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統一進行調整、修訂。《公司章程》的建議修 訂內容載於本公告附錄。 1 對《公司章程》的建議修訂須經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股 東大會通告,連同載有(其中包括)《公司章程》建議修訂詳情的通函,將適時於 本公司網站( www.chinastock.com.cn )及香 ...
中国银河(068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2:4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的決策機 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券公司治理準則》、《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 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按照公司章程設立的董事會專 門工作機構,在本議事規則規定的職責權限範圍內協助董事會開展工作,對董事 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委員會由至少3名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 事佔多數,由獨立董事中會計專業人士擔任主任委員(召集人)。 第四條 委員會委員人選由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提名。主任人選由董事長提 議,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由董事會批准產生。 負責審計公司賬目的外部會計師事務所的前任合夥人自以下日期(以日期較後者 為準)起兩 ...
中国银河(06881)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2:4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的決策機 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 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按照公司章程設立的董 事會專門工作機構,在本議事規則規定的職責權限範圍內協助董事會開展工作, 對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委員會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佔多數。設主任一名,由 獨立董事擔任。 第四條 委員會委員人選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主任人選由董事長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由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五條 委員會委員的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委員任 職期間如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則自動失去委員資格。委員會人數不足本議事 規 ...
中国银河(06881)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2:39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的決策機 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 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按照公司章程設立的董 事會專門工作機構,在本議事規則規定的職責權限範圍內協助董事會開展工作, 對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委員會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佔多數。設主任一名,由 獨立董事擔任。 第四條 委員會委員人選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主任人選由董事長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由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五條 委員會委員的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委員任 職期間如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則自動失去委員資格。委員會人數不足本議事 規則規定時,由董事會根據本議事規則的規定補足委員 ...
中国银河(06881) - 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2:37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董事會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的決策機 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券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 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董事會合規與風險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按照公司章程設立 的董事會專門工作機構,在本議事規則規定的職責權限範圍內協助董事會開展工 作,對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委員會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設主任一名。 第四條 委員會委員人選由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提名,兼任公司總經理(總 裁)的董事為委員會委員,但不得擔任主任。主任人選由董事長提名,經全體委 員過半數通過。 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由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五條 委員會委員的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委員任 職期間如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則自動失去 ...
中国银河(06881) - 董事会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2:35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的決策機 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 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董事會戰略與ESG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按照公司章程設立 的董事會專門工作機構,在本議事規則規定的職責權限範圍內協助董事會開展工 作,對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董事會戰略與ESG發展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 委員會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設主任一名。 第四條 委員會委員人選由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提名,主任人選由董事長擔 任。 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由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五條 委員會委員的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委員任 職期間如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則自動失去委員資格。委員會人數不足本議事 規則規定時,由董事會根據本議事規則的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六條 委員會主任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