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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7:46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 118 号,公 司总部办公楼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出 席监事 5 人,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林青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
洋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7:4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在 南京成立,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49 人,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 先生。 苏亚金诚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注册会计 师 348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187 人。 苏亚金诚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
洋河股份: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7:4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苏亚金诚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苏亚金诚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艳,2012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 年 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洋河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7:46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524,392,046.58 元。为推动落实公司"质 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着既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又积极回报股东的 原则,经董事会决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506,445,074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46.6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7,020,034,044.84 元(含税), 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0.09%。 ...
洋河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7:4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全面审查和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总裁负责组织领 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
洋河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聂尧
2024-04-26 17:4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要求,诚信、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尧,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罗格斯大学(新泽西州立大学)高 级生物技术与医学中心访问学者、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金徽酒 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 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 ...
洋河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6 17:44
| | 哈尔滨市宾州酿酒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807,100.00 | 190,000.00 | | 14,997,100.00 资金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厂有限公司 | | | | | | | | | 宿迁市苏酒物流有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878.19 | 382.15 | | 4,260.34 资金往来 | | | 限公司 | | | | | | | | | 贵州茅台镇贵酒酒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3,640,000.00 | 224,500,000.00 | 202,427,109.88 | 125,712,890.12 资金往来 | | | 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双沟酒类运营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572,853.31 | | | 2,572,853.31 资金往来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蔚蓝上饮餐饮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20,160,0 ...
洋河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7:4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的相关规定,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年4月27日 1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洪金 明先生的任职经历和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洋河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毛凌霄
2024-04-26 17:4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心公司发展状况,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1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毛凌霄,本科学历,一级律师(正高)。历任江苏省司法厅科 员,江苏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凌霄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主任,江苏金鼎律师事 ...
洋河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7:44
关于江苏举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亚专审〔2024〕135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苏24 邮 编: 210019 真:025-83235046 传 话:025-83228570 电 址: www.syjc.com 网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量金收 苏 亚 专 审(2024) 135 号 关于对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股份)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 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苏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