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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拓普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周英)
2024-04-22 11:47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周 英) 拓普集团董事会: 本人作为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文件的要求,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 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以下为本人基本情况: 周 英:女,1977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现任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 所部门经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会换届。本人因任期届满于换届后不再担任拓普集团独立董事。 (二)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1:47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内容均以《公 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向股东大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即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1:47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拓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规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1:4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且已报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2 11:4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2 11:44
| 证券代码:601689 |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 | --- | --- | | 转债代码:113061 |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 5 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0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2 11:44
| 证券代码:601689 |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 公告编号:2024-04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61 |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 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 回避(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 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邬建树先生、邬好 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预 测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批准了 2023 年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1:4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强化 内部制度建设,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 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 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 在年度报告公布前,独立董事不得以任何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2 11:44
| 证券代码:601689 |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 公告编号:2024-04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61 |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号文核准,宁波拓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78,477,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95,141,174.16元, 扣除发行费用34,712,005.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0,429,169.09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ZF10536号)。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2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年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47,058, ...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1:44
| 证券代码:601689 |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 | --- | --- | | 转债代码:113061 |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754,590,880.36 元,按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5,459,088.04 元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679,131,792.3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812,658,276.18 元,扣除 2023 年已 分配现金股利 510,248,373.09 元 , 2023 年 末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3,981,541,695.41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