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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0027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 利对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 收集、汇总相关资料 ...
牧原股份(0027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 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 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资本市场的管理理念; (四)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持续的市场 支持; (五)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 ...
牧原股份(0027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维 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牧原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 ...
牧原股份(0027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牧原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担任,并经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 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
牧原股份(002714)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1、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2、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财务资助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提 ...
牧原股份(00271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 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
牧原股份(0027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指上述情形或事件发生后 的最早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部 门负责接收报告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 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 ...
牧原股份(00271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牧 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审阅公司 财务汇总、呈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通过对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 和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以促进并加强经济管理。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 ...
牧原股份(00271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并经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 ...
牧原股份(002714)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牧原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 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 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 指数、利率、汇率、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