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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3005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4: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 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 |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2 | | 第三章 |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 3 | | 第四章 | |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及工作细则 | 4 | | ...
新易盛(300502) - 投资者来访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新易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 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成都新易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新易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 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 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 ...
新易盛(3005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
新易盛(300502)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 |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分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股权,或者持 有的股份或股权虽然低于 50%,但依公司持有的股权或者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投资设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分支机构。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 织、资源、 ...
新易盛(300502)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4: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本)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第三章 | | 股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 董 事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1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3 | | 第一节 | | 总经理 4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秘书 45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47 | | 第一节 | | 监事 ...
新易盛(30050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目 录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 5 | | 第一节 |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5 | | | 第二节 | | 定期报告 6 | | | 第三节 | | 临时报告 9 | | | 第四节 | | 董事会决议 13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决议 14 | | | 第六节 | | 应披露的交易 15 | | | 第八节 | | 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20 | | | 第三章 |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31 | | 第一节 |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一般规定 31 | | | 第二节 | | 信息披露的程序 33 | | | 第三节 | | 信息披露档案的管理 35 | | | 第四节 | | 信息保密制度 36 | | | 第五节 |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 37 | | 第四章 |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 ...
新易盛(3005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4: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可以包含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 ...
新易盛(300502)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 则 l | | --- | | 第二章 财务核算体系 . | |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 | | 第四章 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23 | | 第五章 财务报告 . | | 第六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 | 第七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 | | 第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 . | | 第九章 货币资金和票据管理制度 33 | | 第十章 成本管理制度 . | | 第十一章 其他管理 37 | | 第十二章 附 则 37 |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 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 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
新易盛(30050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4: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 ...
新易盛(30050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
2025-08-25 14: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 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 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