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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粮 液(0008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 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由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因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 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审监 部、销售部门等所涉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 ...
五 粮 液(0008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规定时间内、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告信息,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监管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 ...
五 粮 液(00085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五 粮 液(000858)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
五 粮 液(0008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本制度以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1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
五 粮 液(000858) - 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环境、社会和 公司治理(ESG)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 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 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识别可持续发展的 相关风险和机遇,统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度和表现,并对公司可持续发展 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ESG 委 ...
五 粮 液(00085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工作小组,由公司董 事长任战略工作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1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
五 粮 液(000858) -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战略实施与管理提升,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资源整合功 能,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质量和竞争能力,加强风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及目标的制定、修订及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解方案; 第五条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
五 粮 液(000858)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
五 粮 液(0008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 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